本報訊 昨天,北京現代舞團總監張長城透露,他們已將該團前任藝術總監、現《電影之歌》舞蹈編導曹誠淵,以涉嫌非法侵占公司財產、侵犯知識產權為名訴至法院。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于12月7日正式受理了此案。 據張長城介紹,北京現代舞團于1999年開始聘請香港舞蹈家曹誠淵擔任藝術總監。該團于今年春季赴美演出,原始賬單列出的每場收入為20000美元至37500美元,而曹誠淵卻向舞團謊報每場收入僅為1500美元。“這樣,在北京現代舞團在美國的19場演出中,曹誠淵隱瞞了舞團收入的近95%,并將它納入其在香港的公司非法侵占。” 曹誠淵目前人在香港,未能接受采訪。他之前曾通過媒體為自己鳴冤,稱張長城所說的美國演出其實是美國演出商與自己的香港城市當代舞蹈團簽訂了合約,由香港方面負責演員的食宿和機票費用,“演出確實有些盈余,大約28萬元港幣。我們香港城市當代舞蹈團與北京現代舞團合作時有約定,代理他們的演出,付給北京現代舞團每場1500美元,這是很合理的安排。” 曹誠淵,香港著名現代舞編導,于1987年創辦香港城市當代舞蹈團。1999年他主動提出幫助正在改制中的北京現代舞團,無酬勞地擔任藝術總監。2005年8月離開北京現代舞團,成立北京雷動天下現代舞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