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族民間舞蹈形式之一。流行于安徽北部淮河流域。歌舞者,扮男的叫“鼓架子”,動作粗獷有力,多跟頭武技;扮女的叫“拉花”(“蘭花”或“臘花”)用手帕、扇子和岔傘起舞,打著花鼓用來興歌起舞。通常在農村的夜晚,花燈照耀著的廣場上演出,歌聲和鼓聲像海浪一樣飄蕩,故叫“花鼓燈”。 舞蹈形式有大場和小場:大場就是“鼓架子”引“拉花”出場,接著舞岔傘,最后是變換隊形的大型集體舞;小場多為兩三人搶手帕、搶板凳等具有簡單情節的舞蹈或歌舞小戲。引場并無固定的形式,或歌或舞,或邊歌邊舞,唱到雙方情不自禁時就舞了起來,這種從歌到舞一條線連接的人物心理,層層轉化的細致刻畫,就是“引場”的過程。 此舞的歌、舞相對獨立且有聯系,一般是歌時不舞,舞時不歌,在歌唱中,已孕育了人物的心理動態,在舞蹈中,自然就體現了那已賦有生命的人物形象,使舞蹈更加光彩和富有魅力。 《花鼓燈》舞蹈藝術的風格,熱情奔放,剛勁有力,灑脫大方,詼諧幽默。這是淮河兩岸人民純樸、粗獷、開朗、樂觀性格特征的表現。這種性格特征融匯貫穿于花鼓燈的音樂旋律、鑼鼓節奏之中,表現在花鼓燈舞蹈的動律、速度、節奏、調度、身段土產中個方面,具有強烈的地方特征和濃郁鄉土氣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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