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自己才是《千手觀音》的真正原創者,而春節晚會上演出的21人版《千手觀音》只是改編作品,劉女士向法院起訴中國殘疾人藝術團及張繼鋼團長,要求確認自 己為《千手觀音》的作者,并索賠精神損害賠償費5萬元。昨天,海淀法院受理了這起署名權糾紛案。 原告劉女士訴稱,2000年6月底她應中國殘疾人藝術團《我的夢》歌舞晚會總導演之邀,為該晚會創作一個女子集體舞。于是,受中國佛像造型“千手觀音”的啟發,劉女士為12名聾啞姑娘創作了由“千臂觀音”、“半臂觀音”、“短臂觀音”、“蓮花造型”等具有獨創性的舞蹈動作所組成的舞蹈作品,之后在國內外也進行了多次演出。2002年12月,劉女士在此基礎上,又編排了18人版的《千手觀音》。 劉女士稱,她在春節期間發現,在沒有任何人事先通知自己的情況下,今年的央視春節晚會上竟然出現了21人版的《千手觀音》舞蹈演出。春節后,中國殘疾人藝術團和張團長在對《千手觀音》申請著作權登記時,將12人版和21人版的作者均登記為張團長。 劉女士認為,自己才是12人版《千手觀音》的作者,21人版的《千手觀音》是在未經自己同意的情況下進行的稍加改動,而且并不具備實質性的創新,只是換了音樂增加了演員人數而已,不足以構成一個新作品,實際上是對原作品的使用。 對于此事,中國殘疾人藝術團稱暫時無可奉告,但他們同時表示日后將向媒體統一發布有關消息。 兩個版本是各自創意嗎? “它來自敦煌莫高窟第三窟的千手千眼觀音壁畫。”開創了中國敦煌舞教學體系的原甘肅省藝術學校校長高金榮說,她最早就是被莫高窟的壁畫激發了靈感,在1980年寫出了《敦煌舞基本訓練教學大綱》。1991年,甘肅省藝術學校的學生演出了以“千手觀音”為基本造型的舞蹈《敦煌手姿》。1998年,高金榮接受中國舞蹈史專家王克芬的建議,將舞蹈《敦煌手姿》正式更名為《千手觀音》。2003年甘肅省藝術學校演出的《千手觀音》在全國第七屆桃李杯大賽中獲得群舞比賽三等獎。 “春晚版”《千手觀音》的編導張繼鋼則稱,他的創作源泉來自云岡石窟。1996年到1997年,山西平遙的雙林寺、太原崇善寺的千手觀音像,還有云岡石窟中的千手觀音像,使他萌生了讓靜止的藝術“活”起來的想法。2000年,張繼鋼覺得應該創作這一題材的舞蹈。 中國殘疾人藝術團法律顧問龐中正表示,“春晚版”《千手觀音》是張繼鋼獨創的,而高金榮的“桃李杯”《千手觀音》可能是高教授獨創的,雖然兩個舞蹈名稱一樣,但實屬不同的兩個作品。 注冊會造成“壟斷”嗎? “春晚版”《千手觀音》與“甘肅版”《千手觀音》到底有什么不同呢?高金榮告訴記者,《千手觀音》舞蹈的主題畫面就是一個疊面,似孔雀開屏,突出了敦煌舞垂、揚、俯、仰等千變萬化的手姿,所以她當時取名為《敦煌手姿》。高金榮說,雖然目前《千手觀音》的音樂已是第三個版本,在舞蹈過程中也不斷融入新的技巧,但是主題畫面一直沒有變化。 作為“春晚版”的《千手觀音》,編導張繼鋼在2000年是第一次用聾啞孩子進行表演。張繼鋼表示,千手觀音就是祝福人間的,應該用聾啞孩子的肢體語言來表達出這種對人們的祝福,所以他用了3個縱排,用高低不等的排出手臂的畫面,以往前擁抱的這樣一個形態來表達。 龐中正律師說,“我們無意壟斷藝術,任何藝術團體表演我們登記版權的舞蹈《千手觀音》,理應征得著作權人中國殘疾人藝術團和作者張繼鋼的同意,并且不能盜用、竊取我們的劇照及圖文、音像資料”。 這一舉動在甘肅引起不小爭議,因為高金榮要再想演自己的舞蹈《千手觀音》,就要征得他人的同意,而事實是高金榮的創作在先。一些人士在質疑版權部門是否該對舞蹈《千手觀音》進行注冊的同時,還認為這樣做會造成“封閉”或者“壟斷”,不利于藝術交流和發展。 如何共鑄文化大“品牌”? 由于《千手觀音》的版權之爭,甘肅省文化藝術界著作權保護意識得到了空前重視。據了解,甘肅省版權局日前已經登記的雕塑、舞臺劇等作品已有33件。 但圍繞這次版權之爭,很多老藝術家對當前文藝創作不尊重繼承的事實都表示了遺憾。他們認為,一些作品之所以沒有人署名原創,并不僅僅是因為缺乏版權保護意識,而是作品本身是經過許多代人相互借鑒,慢慢成型成熟,最后達到完美的。 甘肅省文化廳一位負責人表示,舞劇《絲路花雨》確立了中國舞劇里程碑的地位,但是卻毫無保留地向煤礦文工團以及其他文藝團體傳授。他認為“春晚版”的《千手觀音》搶先進行版權登記之舉,是對敦煌文化乃至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一種人為肢解,將使它失去應有的魅力。 究竟應如何發揚光大傳統民族文化,共鑄傳統文化大“品牌”?一位網友在有關《千手觀音》版權之爭的網絡論壇中,貼上了這么兩句古詩:“同是蘇堤一枝柳,南北騷客皆可吟。”這位網友的觀點頗具代表性:與其爭來爭去,不如大家攜起手來,共同將“敦煌文化”這個品牌創出來,打出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