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手觀音》在春節聯歡晚會后迅速走紅,但也引發了署名權糾紛。新華社發 本報北京訊 (記者趙琳琳 通訊員郭向志)因在2005年春節晚會上有出色表現而大熱的中國殘疾人藝術團舞蹈《千手觀音》日前惹上了官司,前天,北京市海淀區法院正式受理了劉女士起訴中國殘疾人藝術團、張繼鋼團長作品署名權糾紛一案。 原告劉女士說,2000年6月底她應中國殘疾人藝術團《我的夢》歌舞晚會總導演、北京軍區戰士歌舞團李副團長之邀,為該晚會創造一個女子集體舞。原告接受邀請后,受中國佛教造型“千手觀音”的啟發,為12名聾啞姑娘創作了“千臂觀音”、“半臂觀音”、“短臂觀音”、“蓮花造型”等具有獨創性的舞蹈動作所組成的舞蹈作品。該作品在得到當時晚會的有關領導的肯定后,被定名為《千手觀音》,并重新編配了音樂。原告在對作品編創的基礎上,繼續指導12名聾啞姑娘在空軍指揮學院排練場進行了艱苦排練,最終形成了12人版本的《千手觀音》舞蹈作品。在原告的編導下,該作品于2000年8月在北京二十一世紀劇院進行了首場演出,之后在國內外進行了多次演出。 2002年12月原告又以12人版本的《千手觀音》為基礎,為18名聾啞姑娘編導了《千手觀音》的舞蹈。2005年中央電視臺春節晚會上,在沒有任何人事先正式通知她的情況下,出現了21人版的《千手觀音》舞蹈演出。2005年春節后,中國殘疾人藝術團和張團長未經原告同意,在對《千手觀音》申請著作權登記時,無視原告是《千手觀音》編創人員的事實,竟然將12人版的《千手觀音》舞蹈作品和21人版的《千手觀音》舞蹈作品的作者都登記為張團長。 劉女士認為,自己才是12人版《千手觀音》舞蹈作品的作者,21人版的《千手觀音》是在未經原作者同意的情況下進行的稍加改動,該改動并無多少新的創作成分,不具備實質性的創新,只是換了音樂增加了演員人數而已,因此,不足以構成一個新作品,實際上是對原告作品的使用。所以她請求法院確認原告為舞蹈作品《千手觀音》的作者,判令兩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損害賠償費人民幣5萬元,并在媒體上道歉。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