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師范大學是教育部確定的面向全國招收藝術特長生的試點高校之一。為推進我校素質教育,活躍校園文化生活,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2006年我校將繼續舉辦中學生藝術冬令營,面向全國招收藝術特長生。 一、招生對象 符合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考條件、具有本招生簡章限定項目藝術特長的高中畢業生(文、理科均可)。 二、招生計劃、項目及要求 軍樂團:11人 管樂、打擊樂。 戲劇團: 4人 話劇表演、京劇。 舞蹈團: 6人 民族舞、芭蕾舞、現代舞。女生身高160cm以上,男生身高170cm以上。不招收霹靂舞、國標舞、街舞。 合唱團:2人 民族唱法、美聲唱法。同時具備鋼琴伴奏能力者優先考慮。 民樂團:6人 招收除古箏之外的民樂項目、大提琴。 其 他:1人 雙排鍵電子琴。 注:1. 該招生計劃面向全國,各項目招生計劃視生源情況可在公布的總計劃范圍內浮動。 2.未列出的藝術特長項目2006年不招收藝術特長生。 三、報名方式及時間 1.2006年我校藝術特長生招生采取網上報名方式(網上報名系統將于12月4日開通)。屆時考生需上網如實填寫報名信息,網報系統提供打印功能,通過網報系統打印的報名表(其它格式無效)需經所在中學審核蓋章后,于2005年12月31日(以寄件日郵戳為準)之前將報名表及兩張一寸近照寄至我校團委文藝部(并在信封上注明“特長生報名”字樣)。同時郵匯報名費100元(只接受郵匯),并注明“**省**中學***報名費”。郵寄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號北京師范大學團委文藝部 崔新宇 郵編:100875 2.面報:部分未能及時網報的考生也可面報。北京考生可于2006年1月7日―8日、外埠考生可于2006年1月12―13日攜帶相關材料來我校團委文藝部面報。 四、組織機構 1、成立學校藝術特長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學校有關領導、相關黨政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藝術特長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策藝術特長生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負責審核、批準學校藝術特長生招生委員會確定的擬招收藝術特長生合格者名單。學校藝術特長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工作組,負責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組織和協調對考生的考核、相關數據匯總和分送等。 2、成立學校藝術特長生招生委員會。藝術特長生招生委員會由相關領域的校內外專家學者、學校相關黨政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對藝術特長考生進行專業水平測試和文化課考試,并根據各項目招生計劃數、專業水平測試和文化課考試成績,確定擬招收藝術特長生合格者名單。 五、藝術特長測試時間、內容及等級評定 1.藝術特長生招生工作組對考生報名材料審查后,考生可在網上查詢本人的審核狀態,我校將對審核合格者隨機安排其專業水平測試時間,(請注意:以上信息請考生及時上網查詢,我校將不再進行書面和電話通知)請考生于2005年1月13日、14日兩天到北京師范大學團委領取準考證。 2.我校中學生藝術冬令營擬定于2006年1月15―17日期間在北京師范大學舉行。 3.學校藝術特長生招生委員會將組織相關專家小組對考生進行藝術專業水平測試,并根據專業水平測試成績,對考生的藝術專業水平進行等級評定,并擇優頒發我校藝術特長生藝術專業水平等級認證證書,證書分A、B兩個等級。考生自備備考項目節目2個,每個時間不超過5分鐘,評委將在考生自備節目中抽取一個進行測試,并對各項目相關科目進行加試:器樂加試視奏;聲樂加試視唱;話劇表演、相聲加試即興表演;舞蹈加試基本功和即興表演。 4.參加專業水平測試獲得等級認證證書者,另需參加冬令營期間我校藝術特長生招生委員會組織的文化課考試。最后我校藝術特長生招生委員會將根據各項目招生計劃數、專業測試水平(一般應是A級)和文化課考試成績,綜合確定我校2006年擬招收藝術特長生合格者名單。文化課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每科考試時間1小時。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請留意冬令營期間現場通知。 六、文化考試 考生按戶籍所在地省級招辦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報名并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七、錄取原則 1.凡報考我校藝術特長生的考生均須參加我校中學生藝術冬令營。 2.參加冬令營并被我校確定為藝術特長生合格考生者,在填報高考志愿之前(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本著自愿的原則,與我校簽訂《北京師范大學2006年藝術特長生招考協議》。對于設置省級藝術特長生資格測試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考生,必須在獲得相應的省級藝術特長生資格后,方可簽訂上述協議。 3.已與我校簽訂《北京師范大學2006年藝術特長生招考協議》的藝術特長生合格考生,在高考招生錄取時,將享受國家招生政策允許的優惠條件(按教育部公布的2006年藝術特長生招生文件執行)。 4、專業安排:與我校簽訂招考協議的藝術特長生,高考填報專業志愿時,可以選報我校除體育類、藝術類專業之外的所有專業(如漢語言文學、法學、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生物科學與生物技術、心理學、信息科學技術等)。最終錄取專業將綜合考慮本人專業志愿和高考成績而定。藝術特長生的招生專業計劃單列,不占用我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招生專業計劃。 八、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10-58805347(團委) 010-58807962(招辦) E-mail: xtw@bnu.edu.cn yulj@bnu.edu.cn 網 址:http://www.bnu.edu.cn 招生辦網頁、校團委網頁 北京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北京師范大學團委 2005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