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創立于1980年的全國舞蹈比賽是舞蹈專業領域的政府賽事,自改革開放以來已舉辦了9屆,為我國舞蹈藝術的繁榮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第十屆全國舞蹈比賽的宗旨是: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立足構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發現優秀舞蹈編創、表演人才,提高我國舞蹈創作和表演水平。 (一)第十屆全國舞蹈比賽由文化部、山東省人民政府、第十屆中國藝術節組委會主辦,文化部藝術司、山東省文化廳、日照市人民政府和臨沂市人民政府承辦,定于2013年6月在山東省日照市、臨沂市舉行。比賽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二)全國舞蹈比賽是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文華獎”中“文華節目獎”的組成部分,所頒獎項為“文華舞蹈節目創作獎”“文華舞蹈節目表演獎”。 (三)比賽設獨舞、雙人舞、三人舞和群舞兩個項目組,分別進行預賽和決賽。預賽以審看錄像的方式進行評選;決賽以現場表演的方式進行評選。 (四)本屆比賽題材不限,舞種不限。提倡和鼓勵民族民間題材作品和反映時代精神,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的現實題材作品。 (五)比賽組委會主持全部賽事。文化部聘請國內舞蹈界專家組成評委會。評委會對各輪比賽的評定為最終決定。 二、報名及比賽有關事項 (一)參賽選手年齡不限,職業或非職業者均可報名參加。參賽作品由各地省級文化行政部門統一選拔、報送;中央直屬藝術表演團體、藝術院校、部隊系統藝術團體和院校也可統一選拔、報送;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臺灣地區的參賽選手和團隊可直接報名。各單位須擇優選送,名額不限。 (二)2011年8月第九屆全國舞蹈比賽以后創作的新作品(含各類獲獎作品)均可參加。 (三)本屆比賽每個獨舞、雙人舞、三人舞作品時間不得超過7分鐘;群舞作品時間不得超過8分鐘,演員不超過24人(如果個別優秀群舞節目在人數上有所突破,需經評委會集體提出建議,由組委會批準方可)。 (四)進入決賽的選手和團隊一切費用自理。比賽期間,組委會將給予參賽選手和團隊適當的食宿補貼。 (五)請各單位將以下材料于 地 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10號 郵 編:100020 電 話:010-59881743、59881745 傳 真:010-59881745 聯系人:黃小駒 1.請認真填寫第十屆全國舞蹈比賽報名表(獨舞、雙人舞、三人舞由編導和演員填寫,群舞由編導填寫)。 2.編導和演員各提交3張2寸彩色照片(不包括群舞演員)。 3.群舞節目提交2張7寸彩色演出劇照。 4.為便于評選,每張報送光盤內僅限錄制一個參賽節目,光盤上注明作品名稱。 (六)預賽結束后,將于2013 年5月初向各地公布參加決賽的通知。 三、獎項設置 (一)獨舞、雙人舞、三人舞項目組 設創作一等獎1個,二等獎3個,三等獎5個,優秀獎若干;表演一等獎1個,二等獎3個,三等獎5個, 優秀獎若干。 等次獎頒發獲獎證書、獎杯和獎金,獎金分別為2萬元、1萬元和5000元。優秀獎頒發獲獎證書。 (二)群舞項目組 設創作一等獎1個,二等獎3個,三等獎5個,優秀獎若干;表演一等獎1個,二等獎3個,三等獎5個, 優秀獎若干。 等次獎頒發獲獎證書、獎杯和獎金,獎金分別為3萬元、2萬元和1萬元。優秀獎頒發獲獎證書。 (三)組委會可根據比賽特殊情況決定是否增設組委會特別獎或評委會特別獎,名額從嚴把握。 四、其他 凡進入決賽的作品,音像制作發行權均屬第十屆全國舞蹈比賽組委會;凡進入決賽的演員,應服從組委會安排,參加比賽期間及之后舉行的相關演出推廣活動。 第十屆全國舞蹈比賽章程由本屆組委會負責解釋。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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