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的基本要素 進行舞蹈作品結構,不管是怎樣的一種形式、不管運用哪種概念方式去形成作品結構,它都是包容在結構的“基本要素”里不可逃脫。它基本歸屬于需要四種要素及層面來構成,并且是編導的結構意識,這也及結構的基本構成元素和含量:它們是“藍本”意識、“更進”意識、“符號提攜”意識、“結構完成于操作”意識。 第一“藍本”意識。它是創作者的思想,對待某一作品的“內心情結”,形成了創意-選題后,歸納提煉成一個“藍本”狀態,即統籌于用文字落實,運用某種文學性的文字或用概括性的文字進行概括提點。換句話說,“藍本”是結構于宏觀上的意義和形成方式,它是形式、內容的總括,即形成結構的方向基礎與結構可遞進的趨向性已建立。 那么,怎樣得以構成“藍本”?創作者須用舞蹈的邏輯,理清對某一作品需求,也可以說,創意-選題的“因為、所以”得出并得到了總體立意,轉換出意象性,產生大致的“走向”成分。它是創作者宏觀的心理視覺,其狀態雖然可能是模糊的、未能具體化的,但卻能透著下一步可清晰的信息線進行進一步的思維,便會有結構的“輪廓”在腦中形成,作者極有可能在腦中產生了強烈的“是這個”的意識,肯定“是這個”了,便能讓創作者找到一個“靈魂附體”感,這自然就確立結構的第一基礎。 “藍本”,一般是以文字形成,其文字的提煉性必須強,它是把有關作品的作者思想,創作動機及心理情結等所有的信息,歸納提煉在最精確,簡潔、概括的文字文學上,在宏觀上勾勒出意義和意味的大層次,此時的狀態,就好比“懷上孕了”。 第二“更進”意識。創作者在結構的第一基礎——“藍本”之后,對“藍本”在心理視覺上的進一步演化、放大、清晰,歸納整合于思維邏輯下的作品構思。換句話說,“更進”,是舞蹈結構對“藍本”的配套,也可視為“第二擴充”,它的方式,大多還是最終落于筆頭。如果說“藍本”意識,是讓作品結構“靈魂附體”,完成在作品結構上的心理總確認、提煉及對形式趨勢的總方向。那么“更進”意識,是讓作品結構“體歸活性”,完成作品對形式進行輪廓的構架及規劃段落的總布局。同時,也為下一步更具體的步驟,打下便利、可行的基礎。 如何得以“更進”?它就是在“藍本”之后的進一步想象與確定。如“藍本”中的某一,可在舞蹈視覺上定性為“流動”狀態段落;“藍本”中的某二,可用 “重復”概念為定性;“藍本”中某三,可用舞臺一處,進行與光、與人的“忽影忽現”狀處理等等。這樣的布局分配在創作者內心光顧、采集、確立一番,便會在腦中形成一個在這一過程中的信息聯系,由此產生在信息聯系之下的“感覺視覺”,它是把創作者腦中的連鎖反映有了強烈的形象性,既由于“此”、便產生“彼”的想象共存,此時的結構狀態及創造過程,就像“懷孕兩三個月”。 “更進”是對結構第一基礎的深入,這個深入,似乎還在腦中,與舞蹈視覺和具體的舞蹈狀態還相差甚遠。但是,它是舞蹈編導在創造思維時的一段“空間”,這個空間很是廣闊,但又很容易被編導自身忽視。因為,心理視覺的出現與實踐嘗試中的舞蹈視覺,它們也許不統一,也不管最終是否利用了一些心理視覺作為直接運用狀態,但它們卻是有聯系和共通的,心理視覺的出現,必將影響著實踐嘗試中的來龍去脈、引導引申、互動反動著那一最后的結果。 第三“符號提攜”意識。創作者在結構的“藍本”、“更進”之下,對“舞蹈語言”而言,在思維上進行提示、選擇、篩選于時空關系并安排舞段各段落層次的分配。 怎樣得以“符號提攜”?它是就“更進”后的具體“培植”與“填空”,它是指產生舞蹈視覺的具體性,它是舞蹈編導在規劃形態總布局下對段落的時間分配——各段的時間質;舞蹈語言的形象性——段落的空間關系。從思維邏輯上講:是對舞蹈作品在結構上進行羅列、細致、完善;從心理視覺上講:是輪廓清晰、進出有道、回旋有時。形象的好比,創作者吃了一個梅子,“核子”就在嘴中,準備“吐”出來,或者說是在“吐”的過程中。同時,它又好像是“懷孕六、七月的狀態”,一切盡在其中也。 當然,此時結構狀態,還是屬于想象完成于邏輯。它的方式:可用思維后的文字案頭,它具備段落更細的劃分及具體舞蹈形象符號的時間提示性。當然,也可以只存于心理在實踐操作中做引導線,并非要落實在筆頭。前者,為實踐操作有一個更好地依靠性;后者,雖然目的一樣,但往往容易把所謂“好”的思維感覺,某一具體符號被遺忘,不過,它可能會給實際操作賦予更開闊的思維可能。一般來說,一種靈感,甚至只是一種感覺到的“東西”會在瞬間出現,也會在瞬間消失。隨時到來,隨時抓住,用筆頭完成最為保險。不過,反過來說,邏輯思維時產生的某種形象,與實踐操作時連帶思維出現的形象,往往大不同。因為,人的思維是由各種狀態和角度產生和引發的,狀態與角度的不同,自然影響人的思維形成和結果。所以,在此沒有不同的好壞之分,只是形成思維創造的途徑不同。并且,彼此間的信息是互動的,只要能抓住,加以取舍,必有利益。總之,此時的文字,越能給實踐操作做引線,或是越具有視覺形象感,越能成為“符號提攜”狀態。 第四、“結構完成于操作”意識。就舞蹈特性而言,結構狀態,它是由具體操作隨符號步步形成于“內明外化”的形式和統一性,并在調整修正中進行量化,完成某一作品的真正結構結果,即那個舞蹈作品的樣子。 此層的結構意識非常重要,它自然就能與之前的幾個結構程序緊緊地扣在一起逐步完善,并能對結構進行整體的確立,還能正視作品結構的這個“載體”是否完成作者思想和表達。同時,它能反饋藝術的特性:內容與形式的高度統一是否完成和完善。到了結構的這一步才可能對一些,甚至是最具體,或難點的技術問題一一解決。換句話說,只有到了這一步,所謂結構的排列、組合及相關因素的合理性才真正的呈現。 如何得以“結構完成于操作”?它就是要在實踐操作的每一個環節,包括舞蹈語言的詞、句子、句式都是在進行著舞蹈結構,或者說是都是結構的可能性,其中,最重要基本狀態便對具體的“時空”性的概念及運用,它是作為結構時的重要組成,而不得游離在外。它是糾正我們在結構上的某些誤區,即只以為舞蹈結構在文字階段就完成或就結束了。其實,能真正看到結構的意義、方式、目的以及把結構“走通”了在視覺上呈現出來,才能完成人們所說的那個:“作品即結構,結構即作品”的概念和狀態。所以,操作于舞蹈具體的“時空”,是一個重要的落實結構的環節。 我們總是把“時空”的狀態合在一起,是因為任何事物的規律都是:“時間里包含空間,空間里包含時間”。作為視覺藝術的舞蹈,我們可以這樣去認識:“空間是視覺的基礎,時間是空間的呈現和限制”。另外,空間狀態相對“有形”,時間狀態相對“無形”。解釋說“空間是視覺的基礎”是指,在一個作品里,或者說在一個作品進行操作時的編舞,其中包括一切手段:對舞臺的運用及音樂、舞美燈光、服裝。有了這些東西,一定會有視覺,一定能形成視覺。所以,它也一定是編導首先會去完成結構時的考慮——也就是舞臺上的一切形象是什么被一個個的尋找、制作,并與各種因素共同回歸于統一的舞蹈結構性。再說,只是空間存在,在視覺上只為基礎,還是沒有最后建立,必須對空間進行時間的安排:即時間的方式與狀態,即“時間是空間的呈現及限制”。 這樣的舞蹈結構四個要素及編導意識,面對和作用于結構,才是真正的舞蹈結構,才能為作品服務,才能包容出作品。如果說,作品的動機在于創作者想表達“什么”,那么結構的意義,就在于把“什么”表達出來。 萬素 2011、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