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我編舞需要靠音樂來刺激” 學生問:如果沒有音樂我編舞就完全找不到感覺,編不下去。是不是我的層次低,所以編舞時需要靠音樂來刺激? 作答:這是一個易出現的問題,尤其是在學編舞初期和在概念上認為“音樂是舞蹈的靈魂”,其謬論之影響。同時,這也可能因為人總是很習慣和依賴于外來的刺激,難能回歸到個人的內心深處并撞擊于此,得到非常內在的感覺作為編舞時的引線和內在的力量。需指出的是,作為舞蹈編導,我們的主要任務就是制造舞蹈語言,表達編導要說的話及舞蹈方式,所以,就此而言一定不是為了“解釋音樂,為音樂打工”而是“做音樂的老板”,利用音樂為舞蹈服務,并讓它成為編導構成舞蹈語言的有機部分和對其能量的發揮。 當然,人們常常易被外部刺激和影響,而音樂作為律動的力量和煽情的能力,以致引發想象的視覺和感覺可舞性,安常理說,確實是很大能的,編導借此力量也是可以的、能動的,相對易得于編舞和作品表達方式的。但是,它不能是唯一的或只能是如此的。如果你只會、只能靠“拿音樂才能編舞”的話,只能說明你的舞蹈源泉只來自外部,只能通過音樂才能想象舞蹈。那么,這樣對舞蹈而言,很多東西可能沒有自身構成還不易被發覺。但如果把音樂拿掉,你會發現舞蹈本身沒有得以真正意義上去編、去做,只是以音樂為主的填了些動作,音樂給了你太多的欺騙和幻覺,盡管你之前可能建立了舞蹈的主題及舞動的內涵,但依賴于音樂,跟著音樂的感覺和格局走,往往舞的結果還是多于解釋音樂去了。如果舞蹈編導本末倒置的去“解釋音樂”,那就是舞蹈本身的低能和非能,更非是舞蹈的職能。這就好比,一個人不得缺錢,而更要清楚錢是干什么用的,否則,一旦做了錢的奴隸,你要錢、錢再多,你的生活也不得優質,你的生命也很難愉快。從另外的一個角度分析,如果僅是依賴于音樂,一步步只能聽從于音樂的框架和細節布局,那么,原本編導的結構環節、脈絡,起承轉合,一切被音樂鎖定后,你的自主權就少了許多,出現了問題往往一是變動可能性小,二是不知問題在哪里,兩頭顧不上就變得很無奈。 那么,有些舞蹈編導和初學舞蹈編舞者,為什么那么容易依賴于音樂呢?分析起來不外乎四點:其一、音樂是強大的、有內涵意象的、極富表現力的。其二、音樂的方式,即整體布局和特性都是非常具有邏輯的、系統化的。其三、作曲家思想性的深度、廣度一般都強于和大于舞蹈編導。其四、音樂的功能其結果帶給人們的想象力和能動性一般都大于舞蹈編導自身的內心所有,舞蹈編導身不由己的巴結著音樂,希望從中求得靈感。其實,作為一個普通人或是舞者,依賴于音樂想象和起舞還是較為合理和尋常之事。但一個舞蹈編導也是如此,只能說明其自身的舞蹈本體能量積蓄的太少,而編舞的源泉又沒有關注和回歸于自身內心視覺的想象以及把它們歸到視、動覺空間里來,所以,只能是一個等米下鍋的人,而非成為“種子的生長基地”。 其實,在編舞時,舞蹈本體就是有音樂性的。比如,動作中所帶出的不同時間:頓促的、快速的、停頓的、弛緩的,加上身體構成的力量、韻律、韻味……這些都是舞蹈本體存在的音樂性,當然,這個根本的音樂性來自舞蹈編導自身內心和身體的動感覺在制造作品語言之時和之中,需要編導能意識和關注于此,并有意識的鍛煉和體悟這樣的內在及個人化的舞蹈音樂性,以及對它的潛能挖掘和培養。它與音樂本身相比,在始動前是非常隱藏性的;在動的過程中也是非常內在性的;而在結果時它往往還是被隱藏著的。因為,一旦編完、編好了舞,音樂就會被運用上了,人們就難以感知或忽視舞蹈自身的“音樂性”,它全然被音樂包裹了、歸于了。但是,只有舞蹈編導強烈的意識它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種音樂性及功能,舞蹈編導的舞蹈性必然也就是強的,即使這樣的人,拿著音樂去編舞,也和那些只能靠音樂的刺激和依賴于音樂才能編舞之人,從本質到能量上都是不一樣的,他們一定是更會利用音樂和更能深刻的理解音樂,知道怎樣讓音樂成為舞蹈語言的有機構成。 當然,編舞用音樂、不用音樂去編都行,只是不同的方法而已,至于你適合用哪種方法,因人而異。一般來說,初學者用前者,編舞的能動可能會大一些,沒有約束,練練編舞的基本功,以“干貨”的方式,可能會讓編舞者能去感受和體悟的東西更多。到一定的時候后者也很好,由此就可以借助上音樂的能力,它更具有對編導綜合能力的培養。換句話來說,這就好像刺激性的藥物,甚至鴉片在一定的條件下都是有用和益處的,但一旦依賴和濫用、過量、成癮,問題和麻煩必然就存在了。 總之,不管你用那種方法,或怎樣運用不同的方法,都與提問者的問題不同,不是一個概念。即使音樂會給舞蹈編導無數和巨大的靈感,盡管我們可能有太多的作品源自對音樂的靈感,但都不是與“問者”同等概念及問題的存在。我們舞蹈編導要學會“用”音樂,而非“靠”音樂,我們通過音樂讓觀者更能理解我們所要表達的那個舞蹈作品,而非只能靠音樂刺激我們才能去編舞,去找感覺。說一句玩笑話,除非是交響編舞大師巴蘭欽那樣的“舞蹈中的音樂天才、音樂中的舞蹈天才”可另當別論,不屬于我們現在探討的這個話題和概念。 20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