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蕾舞演出用服裝。包括男演員的緊身衫、褲,女演員的芭蕾舞裙、連襪褲及芭蕾舞鞋。 15-16世紀,初期的芭蕾舞服裝崇尚豪華。17世紀,男演員穿的有金屬絲箍的“拖涅利”短裙、女演員穿的“魯尼耶”鯨骨裙,都顯得笨重。為充分展現芭蕾舞的舞姿和技巧,歷史上曾對芭蕾舞服裝進行了幾次革新,逐步使之完善。其中舞鞋和舞裙的改革比較重要。 芭蕾舞鞋:18世紀初,M.卡馬爾戈發明用柔軟材料制成的無跟鞋。1790年在無跟鞋的鞋頭部位加入特殊的襯墊﹐以便于演員使用腳尖舞蹈。 芭蕾舞裙:1832年,M.塔廖尼開始使用E.拉米為她設計的一種露肩式連衣裙,稱“浪漫主義芭蕾舞裙”。這種舞裙有緊貼的上衣身,下接過膝的鐘形褶裙,裙部以數層白色薄紗裁制,配淺紅連襪褲,便于演員展現大跳、打腳等舞姿。1880年芭蕾舞裙縮短,裸露大腿,稱芭蕾短裙(tutu)﹐成為芭蕾舞標準裙。其裙部由4-5層絲綢縐褶構成﹐上連在相應尺寸的背心上。20世紀以來,現代芭蕾舞劇多采用藝術化的生活服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