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怎樣定義舞蹈 “定義”亦稱“界說”,是一種認識事物的邏輯方法,它透過所反映的對象的本質屬性,揭示概念的內涵,明確指出在同一個屬性概念之下,此概念與他種概念的區別。定義的用語應準確、精煉清晰,并與被定義概念的外延相當。有關舞蹈的定義,對把握舞蹈的本質有著重要的作用。 究竟什么是舞蹈,由于出發點不同,歷來的專家學者各有說法。早期的哲學家把舞蹈看成技藝,定義偏向于外形描述。柏拉圖說:舞蹈是“以手勢講話的藝術”。亞里斯多德認為舞蹈家“借姿態的節奏來模仿人的各種情緒、感受和行動。”第一部百科全書主編狄德羅定義舞蹈是“在樂器伴奏或人聲伴唱下表演的人體動作、跳躍和有節拍的步子。”十八世紀革新家指出:“舞蹈是姿勢的發展,是它的理想化。”考古學、人類學的重大發現,使人們把舞蹈定義建立在原始舞蹈的考察上,文豪巴爾扎克說:“舞蹈是一種生存方式。”中國學者聞一多說:“舞蹈是生命情調最直接、最實質、最強烈、最尖銳、最單純而又最充足的表現。”二十世紀現代舞崛起,舞蹈的內涵和外延得到極大開發。現代舞之母鄧肯強調:“舞蹈不僅是一門運用人體動作表現人類靈魂的藝術,而且是一種完美的人生觀的基礎。”瑪莎·葛蘭姆認為舞蹈是“內心圖畫的視覺化。”學者們還從符號、意象方面給舞蹈下定義,蘇珊·朗格說舞蹈是“一個虛幻的力的王國。”后現代舞蹈旗手肯寧漢說:“舞蹈就是被安置在動作中的人體”。先鋒派的年輕闖將甚至以“反表演”的姿態出現,宣稱“舞蹈之所以是舞蹈,并非因為它的內容,而是由于它的文本。” 比較中肯的是各國專業詞書的解釋,多采用綜合性的方式。其中,《美國百科全書》(1975年版)定義:“舞蹈是在一定的空間之內,合著一定的節奏所作的身體的連續動作。舞蹈可能是為了表露感情,發泄過剩的精力,也可能僅僅是為了娛樂。舞蹈的歷史至少和人類一樣古老。”“原始舞蹈是一種嚴肅的事,與部落的幸福緊密相關。隨著更為復雜的農業社會和畜牧社會的形式,舞蹈漸漸和宗教及魔術分道揚鑣,人們跳舞,更多地是為了獲得快感以及進行社交活動。……高度文明、高度復雜的社會創造了劇場舞蹈,由經過訓練的職業的演員向觀眾演出。劇場舞蹈強調程式化、精煉和技巧,它通常帶著某個舞蹈家或編導的獨特秉賦的痕跡。”這個定義包括動作、節奏、時間、空間、感情等要素,并且簡述了舞蹈演變。英國《不列顛百科全書》的解釋是:“舞蹈是一切藝術的基礎。”“舞蹈是由感情產生的運動”、“是一種有節奏的,常合著音樂節拍的身體動作,用以表達感情、思想、表現故事情節,或僅僅是為了娛樂。”法國《拉魯斯大百科全書》說:“舞蹈是通過本能的或提煉過的動作,慣常的或富有藝術性的動作表達思想感情的一種形式。”“前蘇聯《美學詞典》認為“(舞蹈是)藝術的一種,其材料是人體的動作和姿勢,它們被組織在時間與空間之中。”《大日本百科全書》稱:“舞踴,存在于時間與空間之中的肉體有節律的運動。” 《中國百科全書》認為:“舞蹈,按其本質是人體動作的藝術。從廣義上說,凡借著人體有組織有規律的運動來抒發感情的,都可稱之為舞蹈。但作為一種舞臺表演的舞蹈藝術,則是通過作者對自然和社會的觀察,體驗和分析,并以精煉的典型的動作,構成鮮明的舞蹈藝術形象,反映生活中的人和事、思想和感情。”九十年代中期出版的《中國舞蹈詞典》進一步界定:舞蹈“藝術的一種,是以經過提煉、組織、美化了的人體動作為主要藝術表現手段,著重表現語言文字或其它藝術表現手段所難以表現的人們的內在深層的精神世界——細膩的情感深刻的思想、鮮明的性格、和人與自然人與社會、人與人之間以及人自身內部的矛盾沖突,創造出可被人具體感知的生動的舞蹈形象,以表達舞蹈作者(編導和演員)的審美情感、審美理想、反映生活的審美屬性。舞蹈在一定的空間(舞臺或廣場)和時間內,通過連續的人體過程,凝煉的姿態表情和不斷流動變化的隊形畫面,結合音樂舞臺美術(服裝、布景、燈光、道具)等藝術手段,來塑造舞蹈形象。舞蹈是一種空間性、時間性、綜合性的動態造型藝術。” |